2025 年 11 月 30 日是夫婦融樂會的「週年會員大會」。 幹事會將在當天提出一些 Election By-Laws《幹事選舉附則》的建議修訂,讓所有出席會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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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1: Proxy Voting (代表投票) – 建議將「每一位出席的投票者只能代表最多不超過兩位不能出席的會員投票」的規定,修訂為「每一位出席的投票者,除了自己的一票,只能代表一位不能出席的會員投票」。此舉不僅簡化了Proxy Voting(代表投票)的流程,更進一步強化我們鼓勵所有會員親自出席並參與現場投票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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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2: Introduce new administrative tasks 引入新工作程序,例如:委託人在投票委託書 (proxy form) 中確認自己已收到最終候選人名單;以及已通知其代表該投誰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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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3: Explicitly document existing practice正式確認與記錄既有的實務操作,例如:如果幹事會人數不足,某些幹事可能會擔任多於一項的職位。
請點擊以下連結以了解建議修訂提案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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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n version of the proposed revised Election By-Laws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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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of the proposed changes建議修訂提案的摘要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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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lined copies of the Election By-Laws detailing all changes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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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黑線副本詳細說明所有《幹事選舉附則》修訂(新舊比較) (LINK)
